“贺野艺术教育新秀奖 ” 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文稿撰写: 发布者:赵胜楠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85

一、资助标准

该奖学金年度总奖金20000元。2023年拟奖励47名学生,其中新秀特等奖1人,

奖金50008000元;新秀奖36人,每人奖金25004000元;

在总奖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奖励人数和奖金等级可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二、奖励对象

18新利体育 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凡符合评选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勤奋刻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评奖期间不在处分期限内;若受过处分,但处分已经解除者也可参评;

3、参评者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4、参评者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参评者的毕业创作获评优秀作品;

6、同等条件下,其作品在上一年度国家级或省级专业比赛、展评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18新利体育 “贺野艺术教育新秀奖”奖学金申请表》并出具本人创作作品及校内外获奖证书。

2、由学院领导、美术系教师组成评议小组进行审核评定。

3、院学工办预审学生申请后,由学院组织专家组(57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择优原则评选出获奖人选,获奖人选在院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表,向苏州明基友达公益基金会贺野艺术教育基金申请奖学金费用,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苏州明基友达公益基金会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奖学金费用给18新利体育 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奖励。18新利体育 教育发展基金会在收到对方支付的奖学金费用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收款凭证给对方基金会。

五、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奖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评定过程中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3、凡有弄虚作假者,评定委员会有权撤销其参评资格,如已颁发,奖金及荣誉

予以追回。

六、奖学金发放办法

1、学校于该年度731日前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贺野艺术教育新秀奖学金”

发放到获奖励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上。

2、美术系负责将获奖学生相关资料和图片等整理后,于同年度731日前提交给奖学金设立人苏州明基友达公益基金会。

七、本细则由18新利体育 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18新利体育 艺术学院

O 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18新利体育 艺术学院“贺野艺术教育新秀奖”奖学金申请表(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