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苏大委组〔2022〕37号 共青团18新利体育 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关于外国语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任职情况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史明璐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陈青乔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免去:姜芳芳同志外国语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李依婷同志外国语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特此批复。 共青团18新利体育 委员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