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医学部]2018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9浏览:1540设置

医学部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组通(2012)5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推优投票和推优公示。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推优对象  

教工团员、研究生团员、本科生团员及成教生团员中,28周岁以下、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

三、标准和程序

为保证“推优”质量,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团员推荐出来,“推优”的标准和程序严格参照苏大委(2010)4号文件,推荐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10%。

四、具体要求

1、组织推优投票。在医学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医学部团委负责具体实施。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医学部团委审核。医学部团委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医学部团委采取发公示通知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医学部团委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医学部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将由医学部团委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五、材料上报

各团支部需上交的材料包括:

1.各团支部推优票决后,将《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电子版于5月31日(星期四)前上交至医学部团委综合办邮箱审核;

2.《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纸质版于6月1日(星期五)前上交至医学部学工办303一楼走廊(具体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确认无误后,《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纸质版于6月8日(星期二)前上交至医学部学工办303一楼走廊(具体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各附件到综合办邮箱:yixuebutuanweizhb@163.com 中的红旗邮箱进行下载。

 另:请各团支书应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

 联系人:杨清,电话:15250060771。

 特此通知。


医学部团委 

                                                 2018年5月28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黄静    发布人:黎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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