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王健法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任免的批复

时间:2023-11-27浏览:10设置

团苏大委组〔202333

共青团18新利体育 王健法学院委员会:

《关于王健法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任免情况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

王子璐王健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

刘雨昕王健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

免去:

朱星宇王健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

李圆圆王健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

吴晶晶王健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

特此批复。

共青团18新利体育 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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