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面向我校所有教育专业学位领域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三、征集程序与时间
1.案例提交者请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于3月15日前将教学案例(电子版)和《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初审,邮箱:liwenjun@suda.edu.cn。
2. 通过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提交系统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4月7日。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和单位授权书(附件4)。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
四、案例评审与收录
1.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并将最终结果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审议。
2. 通过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