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18新利体育 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培育与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64号)、《18新利体育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6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培育项目与精品课程项目选拔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组织申报。本次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培育项目
(1)学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的集体或教学、管理、研究人员,均可依照附件1文件规定提出申请教育改革成果培育项目,且申报的项目能在近两年内完成。
(2)申报培育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有三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管理的工作经历,勇于开拓创新,能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3)项目类别分为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教育研究类”培育的成果应有望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教育实践类”培育的成果应有一定年限的实践检验,能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能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4)申报培育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集体)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5)申报培育项目由2个以上集体或个人共同负责的,在成果的负责人征得本单位同意后,由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向学校推荐,或第一责任单位牵头,由3个以内主要责任单位联合推荐申报;
(6)每项成果参与申报的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部)或联合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2、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
(1)课程为按一级学科设置、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
(2)课程已连续开设至少3年(含3年)。
(3)课程负责人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担任,同等条件下,由高水平团队授课的课程在评选时予以优先。
(4)课程内容要充分体现本学科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具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具有显著的区别。
(5)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学成果、教材建设和教学过程等方面卓有成效,在校内外具有良好的影响和示范作用。
(6)注重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价值引领作用。
二、材料提交与评选流程
1、申报者填写《18新利体育 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18新利体育 研究生精品课程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一份),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教育成果培育项目、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议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推荐材料汇总,并填写《教育改革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或《18新利体育 研究生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打印盖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递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其中:
教育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材料交质量监督科(蕴秀楼209),电子版发送至liuyao@suda.edu.cn;
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材料交教学管理科(蕴秀楼211),电子版发送至liuy@suda.edu.cn。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7日。
4、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学校教育改革成果奖培育项目、精品课程项目立项名单。
三、项目管理与验收
1、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资助经费纳入预算。
2、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建设期1-2年,项目实施过半进行中期检查,检查项目研究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主要用于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邮寄费、消耗材料费、为完成项目参加的学术会议费、必需的调研差旅费,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及劳务费(不超过总费用的30%)等,鼓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3、精品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立项时划拨60%。半年后研究生院通过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剩余的40%,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立项精品课程建设。精品课程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建设调研、课件制作、教学资料收集及整理、教材编写、课程网站建设和劳务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30%)等,鼓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4、项目到期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其中,精品课程建设周期结束后,必须有相对成熟的课程建设网站,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根据课程网站建设情况以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验收。
5、对于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执行的、拒不结题的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作撤项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
教育成果奖培育项目:0512-65112257(刘遥),liuyao@suda.edu.cn;
精品课程项目:0512-65226986(刘洋),liuy@suda.edu.cn。
附件1:教育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附件.zip附件2:精品课程项目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