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9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019年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组织我校研究生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抵日后一般需参加预科学习,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具体以日方通知为准。
2.留学期限(含预科):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54个月,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60个月。
3. 选派专业领域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预科阶段(日方称研究生):2019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2019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须于2018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准备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附件3和附件4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请各位申请人于2018年3月1日-1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附件1、附件3和附件4要求的一套申请材料(按照附件要求排序、整理)。其中系统打印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学校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公示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推荐。
四、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五、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入学通知书者将取消资格。留学候选人须参加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日语培训,具体要求请见附件2。
六、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派出时间为2019年4月或10月初。
七、其他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广泛宣传,通知到相关研究生。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联系,联系电话:65222647,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liuy@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18新利体育 2019年“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