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81号
各学院(部)、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件1
)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附件2)等文件精神,按照《18新利体育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3),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需进行合格评估。评估工作分为学校自我评估(2016-2018年)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2019年)两个阶段。抽评比例一般不低于20%,抽评结果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将撤销授权,5年内不得申请学位授权。

1、根据我校评估工作方案,纳入第一批自我评估的学位点共13个(附件4),具体如下:

博士专业学位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

硕士专业学位点(12个):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体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出版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护理学硕士;

2、纳入第二批自我评估的学位点共13个(附件4),具体如下:

二级博士点(7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信号与信息处理、应用化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企业管理;

二级硕士点(6个):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水产养殖、中西医结合临床。

二、评估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18新利体育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3)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2、在撰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的各项内容时,需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报告内容需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纳入第一批自我评估的学位点统计时间以2016630日为截止时间,纳入第二批自我评估的学位点统计时间以20161231日为截止时间。

2)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3)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三、材料报送

请上述学位点在2017110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5.1)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汇总表》(附件5.2)发送至学科办邮箱suda_xkb@suda.edu.cn

四、其他事项

请上述学位点相关学院在20161014日前确定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填写《18新利体育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报送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6)发送我办。

联系人:丁妮妮,电话:65226975,电邮:nnding@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