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精神,明确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提升研究生导师指导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质量,9月16日—10月14日,我校导师学院在敬贤堂举办了三场2020年拟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校长熊思东、副校长兼导师学院院长蒋星红、研究生院院长兼导师学院副院长曹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吴雪梅、研究生院副院长张进平、研究生院副院长刘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卢玮参加了培训会并对与会导师进行了培训。
熊思东在培训中指出,通过培训,使研究生导师全面了解和熟悉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理念、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新政策,熟悉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导师的岗位职责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进一步规范的重要举措。他结合自身作为导师的心得体会,以自己指导研究生过程中的生动事例,阐释了导师的责任与担当。他强调,在导师指导过程中,传递正能量的重要性,导师在做好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学术任务外,还应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心理健康引导等工作,要把陪伴学生成长、坚持立德树人工作落到实处。
蒋星红从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历程出发,分析了我校研究生教学规模和培养质量的现状。她指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中的关键力量,导师的岗位胜任力直接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是导师培训中的重中之重。她希望各位导师通过学习,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学生的引路人,把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到实处。
卢玮以博士招生的相关政策及博导上岗招生申请规定为主要内容,阐明了博导上岗招生的年龄、职称、人事关系、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合格培训六个基本条件,详细介绍了博士招生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和博士候选人计划。
张进平以研究生培养的规章制度为切入点,分析了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从注册、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国际交流、开题、中期考核、答辩、修订培训方案、项目申报九个方面具体阐释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他指出,基层培养单位和导师个人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內化于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培养和指导,研究生院要健全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能力。
刘京以加强过程管理,努力提升学位论文质量为主要内容,在通报我校学位论文盲审抽检具体情况的同时,提出了如何提升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政策考虑。他强调,要加强过程管理,完善细节,落实规章,遵守程序,尽快修订论文盲审和抽检处理办法,加强结果运用,加大处罚力度,严守底线红线。
吴雪梅以“守初心,担使命,落实研究生管理教育新要求”为题,指出了导师的创新思维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人格魅力、严谨的科学道德与学风操守等对研究生全面成长的至关重要性。她详细阐述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1+3机制和四位一体的研究生培养分担机制、研究生安全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举措和要求,希望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动员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园活动以及科研竞赛,关心研究生就业,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最后,她强调了要坚持信息公开和共享,夯实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管理体制长效机制。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培训会精神同时开展了硕士生导师在岗培训工作。
据统计,共计588名拟上岗博士生导师参加了本轮培训。通过培训,导师们更加系统、全面地了解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最新政策及学校研究生培养的管理规章,进一步明晰了导师的职责以及工作方法,对今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