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学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增强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工作联系,把“防止微腐败,淬炼好作风”落地落实落细,提高调研、指导、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决策和改革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目的

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主体,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加强与基层培养单位联系,了解基层培养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主管部门提升精准服务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有效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内容

1、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指导与帮助。在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及学校工作决策部署时,要及时与联系单位沟通协调,加强政策解读,提供准确有效的指导与帮助;在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的同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交院务会议研究讨论,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2、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经常深入联系单位,围绕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带着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教育一线的实际工作情况,为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3、听取意见建议,提供精准服务。定期深入联系单位,广泛听取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导师和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凝聚共识,最大程度地满足培养单位的各类需求,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师生提供亟需的精准服务。

三、工作要求

1、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指导和听取意见建议活动。

2、在新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改革决策出台候,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联系联系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

3、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听课等形式,加强与基层培养单位的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4、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培养单位联系工作时要符合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得干扰和影响联系单位的正常工作。

四、工作分工

曹健主要联系单位:东吴商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学院、 附一院、附三院

吴雪梅主要联系单位: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附二院、附属儿童医院

钱振明主要联系单位:王健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传媒学院 、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张进平联系单位:医学部及所属学院、所、中心、其它附属医院

卢玮主要联系单位:文学院、材化部、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金螳螂建筑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赵一强主要联系单位:数学科学学院、金融工程研究中心、能源学院、体育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杰祥主要联系单位:机电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沙钢钢铁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