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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加强基层
团支部组织建设和团日活动的若干意见
1. 18新利体育 文学院的基层团支部在班级基础上设立,保持适当的规模以便于组织开展工作。人数较多的支部可以设立团小组。
2. 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团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支委”)。团支委由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成,各支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其他委员。团支部书记应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由院团委正式任命。其他委员和团小组组长的选任办法由各支部自行制定,在征得院团委组织部同意后施行。为保持团支部的独立性,团支部书记不得兼任班委会成员。
3. 团支委应在每年9月份进行换届。团支部书记可连选连任。团员大会应上报院团委组织部,由院团委组织部监督团支书选举。选举结束后三日内,新任团支书应到院团委报到,接受院团委的任命。在新一届团支委产生后三日内,应将团支委的名单上报至院团委备案。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应在变动后三日内将变动情况上报院团委。新生团支部由班主任老师指定临时团支委,两个月后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团支书。
4. 团支部书记向本支部全体团员和院团委书记负责。在团支部书记犯有严重错误或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院团委书记有权撤换。
5. 各团支部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基层组织管理细则》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好日常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尤其要做好推优入党、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和团费收缴工作。
6. 各团支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团日活动。如果院团委对活动的主题、内容与形式有统一的要求,各支部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如有困难,应向院团委组织部及时通报,征求意见。
7. 团日活动应当富有时代性,从团员成长成才的实际需要出发,可以与专业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团支委要注意把握政治导向,强化团员意识,促进本支部内部的交流,培养良好的风气。
8. 团日活动应当集思广益,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校园生活,关注团员思想状况。在选题和确定活动内容与形式的过程中,团支委要发动团员积极参与,了解同学们的希望与要求,并充分发挥团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9. 在完成上级团组织具体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团日活动可以与班级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10. 每次团日活动举行三日前,各支部应拟出活动计划,上报院团委组织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应该提交简要的总结报告(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将作为各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11. 团支委应当对每次团日活动中团员出席的情况认真做好考勤,作为团员参加各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12. 学院团委每年对各支部的团日活动进行评选,既可以统一组织,也可以随机抽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支部和个人,院团委将予以奖励并推荐参加其他评奖;对组织不力的支部和团支委,院团委将予以批评教育,严重的将中止该支部参加各级团内评优的资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