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本学期全班同学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专业考试、英语过级、计算机过级通过率高;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凝聚力强。
总分由基础分(60分)+考评分组成,考评分包括课堂纪律和考勤、考试通过情况、班级团体活动和班级优秀个人四部分所得分数组成。
(一)课堂纪律和考勤
1、在院组织的出勤抽查中,旷课者所在班级每人每次扣1分(累积扣分,无上限);
2、严重违反课堂纪律、任一科目旷课次数达3次的个人,学院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仍有违纪、旷课现象的个人,将取消该科目的参考资格;
3、晚自修无故缺席(合理请假除外)的同学其所在班级每人每次扣0.5分(累积扣分,无上限);
4、每次抽查中全班同学无缺勤(公病假除外)现象的班级加10分;
5、班级被任课老师特别提出批评(包括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等)扣10分。
(二)考试通过情况
1、考试及格率(及格率=及格人数/全班人数×100%)
单项科目及格率未达98%的,每科扣10分;
2、考试优秀率(85分以上为优秀,优秀率=优秀人数/全班人数×100%)
单项科目优秀率达80%以上的,每科加10分;
3、 班级报考各类等级证书并通过的,每人次加0.5分;
4、本年度班级英语四、六级通过率(通过率=通过人数/参加考试人数)
若班级通过率高于年级通过率,则每高5%加5分;
5、班级计算机、普通话通过率(通过率=通过人数/参加考试人数)
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通过率达100%,加10分;二级通过率达30%,加10分;
师范班班级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甲通过率达85%,加10分;
6、考试出现违纪、作弊情况的,所在班级取消本年度评比资格。
(三)班级团体活动
1、班级积极组织活动,参加讲座,出勤率达70%以上的,每次活动加2分,上限为10分。
2、成功举办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班会或团日活动(以上交资料为准,院学工办认定),加5分;
3、在学校文体活动、知识竞赛中,凡以班级名义参加,获校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获学院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其他奖项加2分;
4、宿舍评比中,获奖宿舍所属班级,每间每次加5分;卫生检查中,优秀宿舍所属班级,每间每次加1分,上限为10分。宿舍有违纪情况的班级,每一间违纪宿舍每次扣3分。
(四)班级优秀个人
1、本班同学能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性竞赛,(如挑战杯)获得全国、省、市科研奖项的同学,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
2、本班有同学发表学术性文章并被录用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6分;
3、凡在学院刊物中,被录用的稿件所属的班级,一篇文章加1分,10分为上限。凡在学校刊物中,被录用的稿件所属的班级,一篇文章加3分,15分为上限;征文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校级为3、2、1,校级以上5、4、3;
4、班级有同学获国家、省、市、校级荣誉称号,国家级加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校级4分;
5、学年内班级同学有重大违纪行为、安全事故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每人次扣20分;
6、班级有自强不息或创业尽力,应征入伍等特殊经历者每人次加10分;
7、班级有见义勇为,受社会表彰的每人次加10分。
文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