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3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0号)相关规定,从2018届起求职补贴新增加了三类人员,现就进一步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2018届毕业生。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三类人群: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6、特困人员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2018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继续沿用1500元/人的补贴标准。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毕业生个人留存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可由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身份证明材料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本省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书)院(部)高度重视,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3.请各学院(部)于2017年12月8日前完成新增材料审核、汇总并上报。 新增本科生(含7年制)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就业指导科(独墅湖校区二期A05幢-301)联系人:方老师fangjie@suda.edu.cn 电话:65880982。 研究生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蕴秀楼301)联系人:胡老师whu@suda.edu.cn 电话:652269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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