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18新利体育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院将进行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学校。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18新利体育 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8000元;
一等奖学金14000元;
二等奖学金11000元。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与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12000元;
一等奖学金8000元;
二等奖学金6000元;
三等奖学金4000元。
三、组织实施
1.材料审核:
(1)2020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填写《18新利体育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评奖依据填写入学考试“思想道德、入学总成绩、是否推免”,“成绩”、“平均成绩”、“排名次序”不填,签名请手写。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班长于10月28日前,交至1005-5205。
(2)2018级博士、学硕,2019级汉硕研究生请于2020年10月26日9:00—11:30, 14:00-16:30至学院5211会议室,现场提交材料、现场审核计分。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2019级博士、学硕,2019级学科语文研究生请于2020年10月27日9:00—11:30, 14:00-16:30至学院5211会议室,现场提交材料、现场审核计分。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需提交材料如下:
《18新利体育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
《文学院2020年学业奖学金评分表》(一份,见附件3),请务必认真填写,现场以提交的此表内容和证明材料为准计分;
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成绩页面清晰截图一张(含学号、姓名)、各类科研成果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与论文全文所在页),科研获奖证书以及社会职务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活动类参加、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根据附件3中填写的顺序,整理好相应证明材料的顺序,以免影响现场审核计分。
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适用于确实无法亲自到场提交材料审核的申请人,需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为我院研究生且能对委托人各加分项负责并签字确认)。
学业奖学金各类科研成果和社会活动的计算日期为:2019年10月25日——2020年10月21日。
补充说明:如果2019年9月1日—2019年10月24日期间的论文等成果等,因去年参评时还未见刊而未能用于评奖,本次可用。
2.学院将组成工作小组,由班委及学生代表组成,按照条例进行评定,并将结果上报学院评审委员。评审委员审批后进行公示;
3.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4.不递交申报材料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条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