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按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5.研究生在读期间,参评次数不限,但获奖次数不得超过1次。
6. 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在C刊(含C扩)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且已见刊,方可参评。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2)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包括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学位论文开题不通过、中期考核不合格等);
(3)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4)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5)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四、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的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排序。
3.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计分、排序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
五、上报材料
1.本次评审依据详见附件0:《18新利体育 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2.本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五份,务必双面打印;②申报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③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附件6)各一份;④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5)各一份。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8)并参照填报。以上材料时间截止至10月10日上午 11:00。请于10号上午间9点至11点间,将纸质版交至5209办公室现场审核,电子版附件(2、3、4、5、6)在纸质版提交前发送至邮箱1079821118@qq.com(打包发送,每份以姓名+表格名称命名)其余时间均不接收材料提交。
六、工作时间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见详见附件:10。
特此通知。
附件0:18新利体育 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pdf附件1: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pdf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3: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附件5: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附件7:学院(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附件8:填表说明.doc附件9: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docx附件1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