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统战部的一份报告上批示,在多党合作中要保持宽松稳定的政治环境。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指出:“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我们在多党合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对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半个世纪团结合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搞好多党合作的重要依据。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多党合作的历史看,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既有经验,也有教训。1957年,“反右”斗争中,我们把民主党派中存在的问题估计得过于严重,把民主党派作为资产阶级政党,出现了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导致了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不敢发表意见,不愿讲真话和实话;在“八九”风波之前,我们又对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的错误认识疏于教育引导。90年代以来,我们注意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既没有因为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就改变、怀疑甚至放弃对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方针,也没有因为这些错误属于个别现象而任其发展蔓延,而是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及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多党合作既保持了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又保持了振奋活跃的民主气氛。实践证明,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民主党派建言献策;有利于我们党接受来自党外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形成亲密团结、共同奋斗的政治局面。
    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多党合作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他们与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差别和不同的价值观念,一些成员还存在一些不同于我们党的思想认识甚至错误的思想政治观点。对此,必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一般性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不正确或不恰当的思想观点,要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引导;对那些事关政治方向、根本原则的错误观点,必须进行批评纠正,有针对性地进行政治引导,以更好地团结广大民主党派成员与我们党一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