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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学生党员先锋模范目标管理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1-10-11

 

在“学生党员先锋模范责任制”的基础上,从服务学生党员成长需求出发,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目标和党员个人成长目标有机结合,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个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结合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目标要求,出台了《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党委关于推进学生党员先锋模范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学生党员“争当理论学习模范、争当党性党风模范、争当学习创新模范、争当服务师生模范、争当弘扬正气模范、争当文明修身模范”等方面提出了争当模范的要求,并由党员本人结合实际在支部成员的帮助下详细制定适合自己的个性化、可考核目标。配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学院党委认真研究相关配套支撑举措,保证党员争当模范有方向、党员发挥作用有途径。推荐党员读一本书的活动:党支部、学院党委为学生党员推荐一批理论或励志类选读书目。学生党员在一定时间内选读有关书籍。党员示范胸卡佩戴活动:学生党员在参加学校、学院重大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中要佩戴党员胸卡。导生工作。党员导生帮扶新生活动。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一年级新生导生,一名党员帮扶一个宿舍。党员志愿服务小组活动。学生党员以三到五人的小组定期开展校园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和谐校园督查小组活动。学生党员按照二到三人的小组定时开展和谐校园督查活动,将校园内突发事件、影响校园和谐安全的其他事件及时上报学院。党员示范宿舍和创建党员示范宿舍活动。凡有学生党员的宿舍根据实际情况悬挂“党员示范宿舍”或“创建党员示范宿舍”的标识。每一年周期内对六项目标实现的情况开展自评和他评,支部结合自评和他评意见给出基本评议,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的方向,评价与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相结合,并作为各类评奖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