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促进本科生出国留学和海外交流,经研究,设立18新利体育 本科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内容如下:
一、经费总量
本奖学金经费总量每年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年)。该经费从学校当年本科生奖学金经费中列支。
二、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人·年)。
三、参评对象
1.报名参加当年由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海外交流活动,且为上一年度校奖学金获得者或校、院(部)两级团学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毕业班学生不参加本奖学金的评定。
四、名额分配
本科生海外交流奖学金每年设100名,分配办法如下:
1.校团委0-4名;各学院(部)的名额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当年全校本科生总人数统一调配。
2.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各0-6名,名额不占学校年度指标,费用由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自行承担。
五、评定程序
1.每年年初,学生工作部(处)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共同拟定本年度学生海外交流活动的计划,明确相关要求。
2.各学院(部)根据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奖学金的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通过审核、公示,将评定结果上报学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审批。
4.学校公布获奖学生名单,颁发奖金和证书,并按学生社会实践课程要求计成绩与学分。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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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