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6〕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结果公示如下:
资产清查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学院占有和使用的设备类资产、家具、装具及动植物类资产,文物及陈列物资产,图书类资产等。我院现有资产1203件,经清查核对,全部盘实在用,无盘盈、盘亏情况存在,资产详细信息见附件。特此公示,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反馈意见,请于公示发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资产清查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512-67164815。
沙钢钢铁学院资产清查汇总表.docx
沙钢钢铁学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