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章程
时间: 2022-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18新利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简称“18新利体育 社科联”),英文名称Federation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Soochow University

第二条  18新利体育 社科联是在中共18新利体育 委员会领导下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学校党委行政联系、团结全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校内外社科研究力量融合互助的工作平台,是繁荣发展18新利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18新利体育 社科联是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江苏省社科联)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江苏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并承担其委托任务。18新利体育 社科联负责本校江苏省社科联大会代表、会员代表、理事或常务理事的推选工作,参与江苏省社科联相关活动,并在业务上得到省社科联帮助。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组织、协调和引导全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为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支撑、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1.理论引导。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保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正确方向。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社科研究。协助制订落实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协助社科项目申报、成果评奖等工作,重点支持重大课题研究攻关。支持校内学术社团发展,探索建立有特色的研究平台,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持。

3.社科普及。组织开展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和咨询服务活动。建立学校社科专家库,积极推介哲学社会18新利备用网站 成果。协助省社科联开展科普活动,建立校级社科普及基地,开拓新的社科普及领域,探索科普工作新形式。

4.学术交流。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邀请或接受校外学者来访讲座,营造浓厚学术理论氛围。协助省社科联举办社科学术大会,支持会员单位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推动会员单位加强信息交流。

5.社会服务。加强学术社团之间、学科之间、理论政策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省、市社科联的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认真完成上一级社科联以及学校党政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学校人文社科类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教辅单位,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校级科研机构、相关研究会可作为团体会员进行会员登记。非人文社科类学院也可加入本会,重要的课题组可作为临时会员进行登记。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依据本会章程,依法开展各种活动;

2.推选出席本会代表大会的代表,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参加本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4.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有申请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活动计划;

3.参加本会相关学术活动。

第九条 本会会员若有违反道德规范、法律法规,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名誉的,本会可以依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顿、除名等处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18新利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应当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经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代表大会经18新利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代表大会代表由本会会员推选。代表大会的职责:

1.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任务;

2.审议和通过本会工作报告;

3.制定或者修订、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理事会;

5.研究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本会日常工作。理事会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若干名(单数)。相关人员由校内有关单位推荐,副秘书长及以上人员建议人选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经选举确认。理事会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理事会职责

1.选举确认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2.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3.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

4.增补或免除理事;

5.研究决定理事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6.向学校党委、行政和江苏省社科联汇报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理事由团体会员或者本会秘书处推荐,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理事在任期内调离学校,其理事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原推荐单位提名,经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团体会员退出本会,其推荐的理事资格自动免除。

第十四条 秘书处为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人文社会科学处。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学校拨付的校社科联工作经费;

2.江苏省社科联的资助;

3.社会捐赠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 本会的经费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18新利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修改权属18新利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