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3110

各文科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现开展2023年度文科学院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度内取得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成果、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成果等。

二、材料要求

(一)科研论文

1.论文须同时满足第一作者(含并列)及作者单位皆为18新利体育

2.论文等级参照《18新利体育 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论文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3号)执行,其中转载类论文,原发表期刊和转载情况可就高认定(不重复计分,如跨年度转载可补录)。

3.报纸上发表论文以及各类复印、转载论文字数要求不得少于学校文件规定。

4.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全文),其中SSCIA&HCISCIE等收录论文务必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并且提供文章全文,检索报告和论文原文不全者不予核算;

5.论文复印件请按一类顶级、一类权威、一类、二类、三类、收录论文、北图分门别类报送,顺序与统计表顺序一致

(二)科研著作

1.著作参照《18新利体育 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4号)执行;

2.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

3.著作复印件顺序与统计表顺序一致。

(三)决策咨询类成果

1.决策咨询类成果参照《18新利体育 决策咨询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5号)执行;

2.决策咨询类成果复印件包括批示页、报告全文,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

3.决策咨询类成果复印件顺序与统计表顺序一致。

(四)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

1.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入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发文等)可一并提供;

2.复印件顺序与相应统计表顺序一致。

三、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报一份《XX学院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内含6张表格),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tzhang@suda.edu.cn,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批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本部子实堂207办公室。

2.各学院科研成果中的境外成果,需由学院党委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填报《XX学院境外发表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纸质版经学院党委书记签批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至本部子实堂207办公室。未经过学院党委审核的境外科研成果本次统计不予认定。

3.请各学院将汇总统计后的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于20231213日(周三)下班前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张婷婷65227842

特此通知。


附件1:XX学院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附件2:XX学院境外发表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