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墅湖人才公寓宿舍管理条例
时间: 2018-09-10  作者:   浏览次数: 463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对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人才公寓住宿的管理,维护入住人员的合法权

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符合素质教育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和《高等教育法》的精神,结合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人才公寓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人才公寓是入住人员生活及学习的良好场所,加强公寓

的管理是促进入住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重要途径,是“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措施,

也是维护在宿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防护,自觉遵守公寓的

各项管理规章,积极参与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四条人才公寓管理以开展文明宿舍楼和文明宿舍建设为目标,通过积极自主的文明

创建活动,为入住人员创造一个高品质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人才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由物业公司负责,为入住人员提供保洁、护卫、维修

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入住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入住人员的权利

1、办理完入住手续,即享有人才公寓居住权以及公共设施和室内设备的使用权。

2、入住人员对涉及人才公寓管理的有关事宜有知情权。

3、入住人员有权对人才公寓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并参与公寓的民主

管理。

第七条入住人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业主方、物业、所属院

校进行的入室安全、卫生等检查。

2、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与安全检查,防止因

自身用水、用电、防盗意识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危害。

3、入住人员应自觉做好所住房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垃圾实行袋装化,由个人自行带离

房间并放入底楼垃圾桶。

4、值日生应自觉做好值日工作。

5、积极参与公寓社区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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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7、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室内设施设备。

8、入住人员对公寓内部违规行为有监督、制止和举报等义务。

第四章住宿管理

第八条入住人员交费后,凭入住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才公寓楼物业管理

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同时签定《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人才公寓管理服务协议书》 (以下简

称协议书)并备案后,方可住宿。《协议书》应予妥善保管。

第九条入住人员按分配的楼号、房号入住,未经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

换宿舍或床位。入住宿舍需提前检查房内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如有疑问,可在十日内反映至

物业办公室,并做好相关登记。

第十条入住学生应服从所属院校和公寓管理部门的安排和调整。

第十一条入住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出国学习等,须凭退宿材料到人才公寓物

业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为确保房间使用效率,退宿截止日期过后 7 日内或房费到期后 7

日内未办理退宿手续或未及时交纳住宿费用的视为自主默认退宿,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对房内

物品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入住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入住人员在退宿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退宿;在退宿前需对房间进行卫生

清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若有缺损,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责任人无

法确定的,由宿舍在住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在人才公寓内不得有以下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1、在走廊和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等;

2、在公共部位张贴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传单、广告、海报、在墙上乱

涂乱画等;

3、在人才公寓楼内饲养宠物;

4、在宿舍内擅自装修;

5、带入其它家具进入宿舍或将人才公寓楼内的家具带出;

6、在公寓楼内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第十四条在午休、自修时间和夜间必须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哄闹、吹拉弹

唱、跳舞及影响他人的活动。

第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公共走廊内进行重器械健身、滑旱冰、打球等影响他人及公共

安全的各项运动。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寓楼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盆、摔瓶子等。

第十七条严禁在公寓区内张贴、收藏、传阅、观看淫秽印刷制品和非法音像制品。

第十八条不得在人才公寓区内从事经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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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含非本宿舍人员)

第二十条非特殊情况下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不得违规停放在路面及消防通道上;非机动车

须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违规停放在一楼大厅、电梯前室、人行通道、楼梯间、公共走廊、

公共服务间及房间内。

第二十二条严禁恶意拨打 110119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公寓内急用值班电话,一

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严禁转租宿舍,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清退违规转租人员,因

转租而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同时将当事人行为告知所属院校,由院校进行严肃处理,

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进入人才公寓楼,应主动向护卫人员出示学生证或工作证。

第二十五条遵守作息制度,人才公寓区大门晚间 12点关闭,凡闭门后出入的住宿人

员,须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验证,方可入内。

第二十六条应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及时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及时

存入银行,以防失窃,否则责任自负。遇到形迹可疑、窥探张望等人员请拨打物业电话,如

发生失窃案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严格会客制度,外人来访必须办理会客登记手续,探访完毕,须在会客单

上登记离开公寓时间。

第二十八条携带大件物品出入人才公寓楼,值班人员有权询问,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后放行。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人才公寓区内燃放鞭炮、烟花、焚烧废纸杂物等;严禁在人才公寓

区和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自炊、点蜡烛,烧酒精炉等行为,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

火情应及时自救、撤离现场,同时拨打 l 1 9 报警及报告物业管理办公室。火灾自救方法见

附件。

第三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晾干的衣服要及时收起,贵重物品和钥匙妥善保管,

离开房间时应锁好大门、抽屉、衣橱锁并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发生失窃案

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及报告物业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严禁破坏人才公寓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消防设施不准用于其他

用途;严禁翻越护栏、攀登平台、屋顶、窗户、禁止翻越窗户进入其他房间;严禁楼内住宿

人员在住宿区内从事外卖、快递、传单、推销等影响住宿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禁止在人才公寓区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危险物品。

第三十三条禁止带入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电台板、热得快、电热毯、电炒锅、电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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煲、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烫夹、酒精炉、蚊香、电磁炉、电热壶、煤油灯、烧烤炉

等非安全器具和用品。违规使用上述非安全器具,经查实,暂由物业部门保管,同时告知所

属院校,要求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如拒不整改,物业则有权将其

强制退宿。

第三十四条手机充电器、收录机、台灯、电蚊香、饮水机等电器,使用人在使用完毕

后要关闭电源、拔掉插座后人员方可离开。否则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五条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电瓶车充电结束后应立即拔

掉插座,以防长时间充电引发安全事故。

第三十六条房间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更改用电线路以及从走廊和其他房间拉接电线

的行为;严禁破坏房间内供电槽和供电电缆,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供电线路及设施。

第三十七条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等易燃物品;

严禁使用红外线或大功率灯泡取暖,禁止在台灯上安装白炽灯泡。

第三十八条房间内如发生用电线路及设施设备故障等情况,及时联系公寓管理方进行

报修,严禁私自拆卸、维修公寓电路及设施设备,对人为损坏的设施设备需照价赔偿;人才

公寓的水电费用由入住人员自理,用完后应及时在水电充值中心上班时间内交费充值,以保

证水电正常使用。如发现有偷水偷电的行为,当事人必须补缴水电费,并将通报所属院校,

要求严肃处理。

第七章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实行宿舍卫生值日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部门的卫生检查。人才公寓以房

间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值日生每天必须将房间打扫整理,并将垃圾、废物打包投到一

楼垃圾桶内。

第四十条讲究公共卫生,严禁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丢废纸、果皮等杂物;严

禁随地吐痰。

第四十一条禁止将报纸、塑料袋、固体物、垃圾等其他可能引起管道堵塞的物品扔进

抽水马桶内,当地漏堵塞时应及时报物业管理部门,禁止私自用利器强行疏通。

第四十二条保持楼梯走廊、宿舍内墙壁洁白,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得用脚踢墙壁

和家具,不得用脚踢电器开关和房门。

第四十三条内务整理及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离宿退房时必须保证房间整洁干净,

否则不予退房退费。

第八章公物与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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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禁止入住人员私自更换门锁。

第四十五条房门钥匙/房卡由入住人员自行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私配,当房门

钥匙/房卡遗失时,应及时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挂失,并凭有效证件补办房卡或重

置门锁,重新配置费用由学生自理,没有办理挂失、重置门锁而导致被他人进入宿舍的损失

由遗失人自行承担。

第四十六条凡属人才公寓的公物和家具、共用物品,不准擅自拆除、调换、故意破坏

或任意搬动。同宿舍人员退宿后的家具用品,由同宿人员负责保管。

第四十七条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及室内家具,严禁在家具上乱刻、乱画、乱贴。对自

然损坏的家具和设施,应及时到值班室或管理部门登记报修,以便维修和更换。对人为破坏

的,将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

第九章通讯和网络设备管理

第四十八条宽带网络需要办理开通手续方能使用,开通服务项目和日常故障报修,请

与相应通信运营商联系(电信:10000、移动 10086、联通 10010);

第四十九条信息服务由苏州独墅湖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慧湖信息技术分公司联合相关

通信运营商共同提供,具体使用办法和资费标准参见通信运营商相关通告。

第五十条人才公寓网络设备属公共财物,必须认真爱护;对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

在缴纳材料成本费后,由有关部门统一修复。对于恶意破坏的,除赔偿有关费用外,有关部

门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十一条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信息管理制度,

严禁利用网络发布反动、不健康的文章和信息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严禁攻击苏州独墅湖

科教创新区网站和其他网站。

第十章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属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物业将

及时联系院校,要求所属院校依据相关校纪校规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如拒不整改,物

业则有权进行强制退宿;因当事人违规所导致的事故或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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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火灾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法:必要的逃生训练和演练,确定逃生出口和方法。

2、迅速撤离法:初起火灾,只要迅速撤离,是可以安全逃生的。

3、毛巾保护法:用湿毛巾叠 2-3 层,捂在口鼻处,因为火灾产生 CO 在空气中含量到

128%,1-3分钟可以导致人窒息死亡。

4、通道疏散法:优先选用最便捷、安全的通道。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

梯等。头部、身上浇些凉水,也可以利用避雷针、落水管等。

5、绳索滑行法:通道全部被火封锁时,可以利用结实的绳子,或将窗帘、床单、被褥

等撕成条,从窗口逃生。

6、低层逃离法:被火困在二楼,若无条件自救并得不到救助,在烟火威胁,万不得已

的情况下,也可以跳楼逃生。

7、借助器材法:人们处在火灾中,生命危在旦夕,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放弃生命。

可以借助救生袋、救生网、气垫等。

8、暂时避难法:躲到走廊的末端、卫生间等,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

淋湿附近的一些可燃物。

9、标志引导法:转弯处、火警电话、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按醒目标志

离开火灾现场。

10、利人利己法:在逃生的过程中如看见前面的人倒下,应立即扶起,对拥挤的人群,

应给予疏导或选择其他方法。

物业电话:

文星人才公寓——88852775

文荟人才公寓——62952612

文萃人才公寓——6761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