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体育 社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时长认定细则
(2023年7月修订)(试行)
院内志愿时长认定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
参与院内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布的志愿者活动,志愿时间统一由该活动负责人记录存档,无需纸质志愿证明。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在公众QQ号(1092282453)和苏社青协志愿者群内发布志愿活动,在发布信息中会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所记的志愿时长。
第二条 院内其他组织
参与院内其他组织的志愿活动,由该活动负责人记录存档。组织负责人会在青协3、6、9、12月份录入全院同学总志愿时间时,统一上报给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无需纸质志愿证明。(党校、团校开展的培训学习任务不予以登记志愿时长)
院外(校内)志愿时长认定
参与学校内其他学院或组织的志愿活动,在每年3、6、9、12月初志愿时间录入时,携带学院或组织开具的志愿证明单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入处录入即可。志愿证明单必须有相关学院或组织盖章才可认定生效。
校外志愿时长认定
参与校外志愿活动,如金鸡湖马拉松比赛等,在每年3、6、9、12月初志愿时间录入时,需携带盖好章的志愿证明,并出示与活动相关的新闻稿、活动照片等,经录入处工作人员认定后,才可生效。校外志愿活动认定最终解释权归青协所有。
注意事项
第一条 学院认定的每日志愿时长不超过8小时。例如参与社区服务等长期志愿活动,统一以每日8小时时间乘以天数统计。每学年来自校内组织同一服务单位的时长不超过100小时。每学年来自校外组织同一服务单位的时长不超过100小时。每位同学每学年总认定时长不超过300小时。
第二条 在每学年评奖评优过程中,普通学生每学年需达到36小时志愿时间,家庭困难学生每学年需达到72小时志愿时间。
第三条 献血志愿时长:200cc认定为8小时,300cc认定为12小时,400cc认定为16小时;成分血一次认定为12小时。
第四条 志愿时长录入时间为每年3、6、9、12月月初。每学年总志愿时长统计在9月月初,一学年总志愿时间认证节点为:上一年9月1号开始到第二年8月31号所有志愿活动。一学年内所参与志愿活动的志愿证明均有效,可在规定时间内录入,超出一学年范围的志愿时长不再予以补录。
第五条 志愿时长认定材料要求:
必须提供活动主办方单位开具的书面材料(应包含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具体时间、志愿服务时长、志愿者的个人姓名、学号、相关单位公章等);
书面材料中的志愿时长必须具体化,以小时为单位;
必须提供至少一种志愿服务期间的过程性材料,例如,活动相关照片和新闻稿(体现出本人参加)等。
同一活动不得以多项名义进行志愿服务时长的认定。
如果活动方无法提供纸质证明,但使用了志愿者打卡器记录志愿时间,则需在认定时出示志愿者打卡器信息界面。
第六条 院内社团、组织申请志愿时间需先向团委老师申请,经认定后,出具相关证明才可予以时间认定。
第七条 志愿活动所有证明材料务必保存妥当,时长认定时须出示,如若发现志愿证明造假且查实,将不计该同学本学年所有志愿时长并取消该年度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在18新利体育 社会学院实施,最终解释权属18新利体育 社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18新利体育 社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社会学院本科生常见志愿活动列表(2023年7月修订)(试行).docx
注:本细则从2021级本科生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