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友情提醒事项

 

一、启用新税号

20171113起,购买货物、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使用新纳税人识别号(简称:税号):12320000466007343520171112之前购买货物、服务,但13日以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也使用新税号。具体要求详见《18新利体育 税号变更重要通知(财字〔201719号)》。

二、加快专项经费执行进度

1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专项经费到1215前应全部执行完毕,否则将按《18新利体育 专项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实施细则》(苏大财〔201710号)收回;

22017年下达的专项也应抓紧组织实施,提高资金执行进度。

三、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1、票据报销有效时间

201771以后开具的票据报销截止日期为12151216以后开具的票据可以在2018331前报销。

2、住宿费报销

1)住宿费发票应由入住宾馆开具,发票上须注明住宿天数、人数和单价等基本信息,或向宾馆索取清单(清单包括住宿天数、人数和单价等,并加盖入住宾馆印章),否则按单人、单天计算。

2)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如住在家中),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单位领导审批确认属实后,方可按照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电子发票报销

电子发票报销流程:登陆“高级财务平台”(网址:http://cwc.suda.edu.cn---网上报账业务---电子发票认证---其他发票认证---填写电子发票信息---保存---预约时从“选择已认证发票”中选择要报销的电子发票。

4、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

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时须同时提供发票联和抵扣联,仅提供发票联不予报销。

5、公务机票购买

公务机票只能使用公务卡或通过学校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1)已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可直接在政府指定网站购买;

2)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可在财务处办理借款转账后到指定代理机构领取机票。

3)持公务卡的教职工可使用本人或同行他人公务卡支付最多8位“同行购票人”公务机票款,但“同行购票人”必须与购票人选择同一舱位。

6、出差费用报销

1)自驾出差费用报销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出差前一天或出差途中的汽油费和过路(境)费同时报销;

2)出差期间行程不连续、不完整的票据,须书面说明事由和原因,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7、出国(境)费用报销

1)出国(境)前须办理《18新利体育 因公出国(境)人员申报表》;

2)出国(境)天数应与审批日期一致,超出批准日期的费用不予报销。

3)申报出国(境)天数与省政府批件不一致时,须根据批件天数重新制定行程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和财务处审批。出国(境)期间发生的费用应与批准的行程相符,否则不予报销。

8、热敏打印的清单(如POS机刷卡单)须提供复印件,与原件和发票同时报销。

四、个人及家庭消费支出,严禁开具“18新利体育 ”及学校全资或控股单位名称。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