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财务日常报销业务截止时间为20131216,请各位老师及时办理日常报销业务,当年发票须当年报销,逾期将不予报销。尚有借款未结清的老师,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凡不及时冲销借款的,将按规定扣发经办人津贴或工资、停止办理单位或项目组借款,相关规定具体见苏大财【200910号文。

   另,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国资处苏大国资【20138910文件,相关业务报销须按此文件规定办理。

院办

201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