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管【2013】64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住房补贴工作部署安排,对符合条件并已申请住房补贴的离退休人员,其补贴申请已在7月底报送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待审核完毕后即可进行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现开始对符合条件并满25年工龄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材料审核、申报。凡在今年递交住房补贴申请后职称、职务有变动人员,请将最新的职称、职务证书/聘书(复印件)及人事处开具的补贴工龄及职级证明(原件),于
另外,请各单位再次通知:住房补贴未达标且尚未提交申请人员,尽快准备好材料并送校产科以便审核、补报(材料要求详见5月30日及6月4日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3-10-10 11:48
起草人:
后勤管理处 庄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