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苏教工[[[[2013]22号文“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12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0日教(工)龄满三十年的在册教职工。(注:三十年教(工)龄系指在学校工作年限满三十年)
二、凡退休时未满三十年及已发荣誉证书的教职工不再统计,请各部门认真核对,不要重复和遗漏。
三、统计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留底,一份由部门盖章后于2013年6月14日前报送校工会:凌云楼0403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7507382。另发Email : cazhouq@suda.edu.cn 。统计花名册见附件。
注:1、此荣誉证书只能作为三十年从事教育工作的证书,不作他用。
2、统计登记年月务必真实,最后需经校人事部门核对。
附件:18新利体育
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花名册.doc 45 ((((KB)
工会
2013-06-06 16:33
起草人: 工会 周群 发布人: 工会 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