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
为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根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苏大委【2012】47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校党委决定设立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全校教职工均可作为负责人申报;
2.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参考选题
1.牢牢把握大会主题,全面、准确、深刻地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
2.如何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3.“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自信问题研究;
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目标对高等院校的机遇研究;
5.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
6.发挥高校优势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研究;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8.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9.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三、完成时间、成果形式、资助额度
1.立项课题一般在一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2.成果形式: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3.每项课题分别资助1万元(批准立项下达70%,其余30%通过结项后下达)。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须填写《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申请表》(党委宣传部网页“表格下载”)一式三份,经所在党委、党工委签署意见后于
请各党委、党工委认真组织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联系人:蔡晓臻;电话:67507842;地点:东校区凌云楼1212室。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2-11-29 09:16
起草人:
党委宣传部 辛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