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二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2]6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拔第二批高校优秀中青年和团队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名额:10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12个月;
2.团队研修项目推荐名额:1个团队(团队成员3-5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中青年骨干教师: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申请人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4)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一般应提供境外接受研修单位的邀请函;
5)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2.团队研修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团队成员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由3-5人组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职务结构合理;团队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务,学术造诣高深,长期在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团队科研、教学成绩突出,科研或教学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4)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在研项目与境外接受研修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境外接受研修单位有条件进行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一般应提供境外接受研修单位的邀请函;
5)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3.学校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接受研修单位、已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的人员。境外接受研修单位一般由申请人自行联系。申请人的境外接受研修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对尚未联系落实境外接受研修单位、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申请人,学校择优推荐,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可录取为预备人选,预备期不超过一年。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预备人选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并于申请当年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要求,否则取消预备资格;
4.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境学习的人员,回校工作满3年后方可申请;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请;
5.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取国家和省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员、省优势学科、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品牌特色专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负责人或学术骨干,以及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环境保护、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急需培养的人才。
三、相关待遇:
1.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人员14万元人民币/人,资助团队研修项目人员10万元人民币/人;
2.其他待遇按照《18新利体育
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中省公派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见附件1、2,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6份)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6份);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推荐人选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托福、雅思、GRE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的高级班结业证书复印件。如无以上材料,则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小语种由学校出具证明);(4)推荐人选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5)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6)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3.《江苏省第二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广泛动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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