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期末工作安排,2011年年度奖励业绩点统计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和科研单位年度奖励业绩点统计工作
2011校内分配年度(2011年2月―2012年1月)继续按照《关于深化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大委[[2004]1号)文件精神进行,各学院(部)和科研单位业绩点(包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重点实验室和文科研究基地)的计算依据为《18新利体育
年度奖励业绩点考核办法》(苏大人[[2005]117号)文件。
年度奖励业绩点统计工作日程安排:
二、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453号)和《18新利体育
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1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时限:2011年1月―2011年12月。
(三)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仍采用年度考核与岗位聘任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考核等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六)具体安排
1、
2、人事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
3、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事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咨询电话:人事处人事科67503148 人事处劳动工资科67502552
人事处
2011-12-06 16:55
起草人: 人事处 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