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省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1]22号),省教育厅今年继续开展高校省内访问学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为学校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访学时间为半年或一年。各学院(部)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参考《江苏省2010年接受高级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专业方向》(附件3)上报0-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派)。学校将择优选派1-2名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赴省内有关高校访问进修。
二、访问学者赴省内有关高校访问进修的培养费、住宿费报销参照《18新利体育
教师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苏大人[[[[2006]22号)执行。
三、申请人员须填写《江苏省高校省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和《18新利体育
教师进修(研究)培养申请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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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1-06-13 11:11
起草人:
人事处 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