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科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1669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苏科协【20212号)文件通知,网站通知,现开展2020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以资金引导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等单位建设小型专题科普场馆和设施。

2、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包括科普影视拍摄、多媒体及网络科普作品开发、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图书刊物编撰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印等。

3、科普活动类项目:包括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科普志愿服务、科普竞赛等。

二、申报要求

1、科普项目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申报书内容详实。注重突出实效性,服务基层有实效,受群众欢迎;突出原创性,内容、活动模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创新性;突出示范性,能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科技资源科普化,起到科普能力提升作用。

2、我校限申报5项,其中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不超过1项。所申报项目均应在20211130日前完成。

32021年科普项目立项后签约实施; 20217月,进行中期进度检查(以书面进度自查报告为主);20211112月,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估,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确定项目验收意见和绩效考核意见。

4、项目完成后,于20211130日前提交“苏州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见附件)纸质稿(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稿。同时,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需提交一段不超3分钟视频资料,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开发成果资料,科普活动类项目需提交活动报道、新闻、照片等辅助资料。

5、申报人须在202111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重点项目管理科(子实堂407),同时将电子版发至chenzhi@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重点项目管理科孟劼、陈智联系,联系电话:62768342,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科协版).doc

附件2.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苏科协〔2020〕82号).pdf

附件3.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