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轮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5 浏览:1327 设置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轮本科生创新创业

学分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149

各学院(部):

     为鼓励我校本科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规范我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根据《18新利体育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

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

2021年第一轮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12月至20216月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范围

1.参加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

以上奖励,具体竞赛包括:江苏省普通高校高等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

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及演讲大赛、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等;

2.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提交论文并被收录论文集或被邀请作学术报告等;

3.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或团队成员全程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合格和优秀;主持校“䇹政基金”项目结题合格和优秀;全程参加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重大项目、

重大预研项目、重点项目结题优秀;作为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获得各级

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奖、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项目成果、

通过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结题评审的科研项目等。

4.获得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作品等;

5.公开发表的小说、报告文学、美术作品、艺术设计作品、影视剧本及

作品等,或参加省(部)及以上艺术展演等获表彰;

6.在各级创业比赛中获奖;学生组建创业团队获得创业基金、风险投资

基金支持;学生注册创办企业并进驻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孵化器

(众创空间)开展创业经营活动等。  

、认定方法及原则

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后的课程名称统一为“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学分

可转换通识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

学分,成绩记载方式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转换通识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和跨专业选修课程的记载为90分,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转换

公共选修课程的记载为A等,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在校期间认定与

转换学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学分。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成果,遵循“就高原则”,

不作重复认定。如发现重复申请认定,将取消本次认定资格并取消已认定

学分数。

3.创新创业学分一经认定原则上不予更改或撤销。

四、申请程序

621日下午5点前,学生在线申请。学生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师生网上

事务中心http://aff.suda.edu.cn搜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进行在线

申请,在线申请需写明申请事由并上传有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623日前,学院(部)在线审核。各学院(部)教务老师和教学院长

(主任)根据学生提交材料完成线上审核。

625日前,新利18luckcool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情况完成线上审定。符合认定条件的

创新创业成果及拟认定课程、学分将于20216月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学校将免收其上述课程应缴纳的学费。

五、其他事项

1.对于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按学校有关

规定予以处理。

2.未尽事宜欢迎致电新利18luckcool 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联系电话:67166229

特此通知。

 相关下载地址: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whir_new_verifyCode=1&editId=33488371

 


附件:《18新利体育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doc


 


 

新利18luckcool

2021-06-11 16:56:34


 

起草人:

新利18luckcool   周毅

发布人:

新利18luckcool   李振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