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字〔2021〕39号《关于开展2020级部分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学院已完成组织学生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学院教务办联系,逾期将不予处理。附件2:2020级部分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名单(传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