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凤凰传媒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细则

时间:2009-12-23 浏览:870 设置

凤凰传媒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细则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真正实行科研与教学并重的办学指导原则,奖励教学质量与效果好的教师,学院每年举行一次教师优秀教学奖的评选活动。

评选细则如下:

1、参加人员: 学院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2、资格认定: 报名教师必须在正式评选前完成了公开课的示范教学活动,才具有被评选的资格。

3、各教研室必须推选一名教师参加。

4、评选时间:于每年的12月份举行评选活动,参加者应提前两个月报名便于完成公开课的教学活动。

5、报名:在教务秘书处报名。

6、评选标准:

1)必须完整地从事过一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工作。

2)公开课的教学效果好。

3)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在4.5分以上。

4)全部教学文件完备,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

5)可以使用多媒体课件上课。

6)应有一篇自撰的教学论文。

7、评选机制: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组成专门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得票多少决定获奖人员名单。

8、上一年度获奖者,必须隔年后才能再次申报。

9、教师参加学校一级的教学优秀教学奖的评选,要在获得院一级的优秀教学奖的基础上才能申报。只有在本年度学院没有进行优秀教学奖评选的情况下,才能直接申报。

10、奖项:优秀教学奖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优秀奖若干名。坚持评选原则,宁缺毋滥。

11优秀教学奖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优秀奖奖金300元。

12、获得优秀教学奖的教师在职称申报、岗位津贴、年度考核中将作为重要的参考条件予以认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奖者。

13本细则经过各教研室的讨论,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方能生效。

14、若对评奖结果发生争议,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仲裁。

15、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凤凰传媒学院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