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苏教师函〔2023〕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2名候选人,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


(二)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四)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限报要求:现任校级领导、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三、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并于2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


(一)申报人推荐表(附件2);


(二)申报人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附件4);


(四)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申琳、张铭,联系电话:15050467629、18862157729;邮箱:shiziban@suda.edu.cn。


附件1: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pdf

附件2:申报人推荐表.doc

附件3:申报人汇总表.xlsx

附件4:附件材料说明.docx

附件5: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人力资源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