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请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国际学生管理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二)留学期限:3个月。

  (三)选派对象:来华留学生管理人员。

  (四)派出单位: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考核后安排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或美国麻省大学波士顿分校3个研修基地之一。

  (五)选派名额:1名。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任务;服从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爱岗敬业;遵守协议约定,学成后回校工作。

  (二)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来校工作满2年。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1)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

  (六)符合《18新利体育 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要求。

       三、研修内容

  除英文语言水平的提升外,着重于学习留学学校及所在国家地区国际学生的招生、服务、培养等相关管理制度、理念、方法。

       四、选派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差额录取,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办法,必要时组织专家面试,面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派出与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计划派出时间为2018年8月底至9月初,具体派出时间另行通知。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三)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后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派出前两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四)该项目不受“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规定限制。

       六、有关待遇

  (一)该项目资助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要求,以1:1经费配套,共同承担。资助内容包括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含住宿、伙食、保险等)、研修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人员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提供: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3),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lshen060@suda.edu.cn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5室,联系电话:67503047)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1).docx

附件2:申请表 (1).doc

附件3: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