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32 号)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拔条件: 二、项目申报归属部门及名额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pdf
1、基本条件
(1)申报人选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
(2)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成果易于转化、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
(3)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参与项目成员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已入选过一次“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申报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再按规定程序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尚未办理结项的,须提交原资助项目结项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见附件2)。
2、分类条件
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
3、优先资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入选者;
(2)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申报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
(3)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
(4)申报单位为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各地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所属单位的;
(5)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人才。
该项目申报是由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领域申报评审工作,因此请结合申报项目适当选择申报归口部门(具体参见《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填表说明第4条)。其中,省教育厅高层次人才项目限额申报2人,其余归口部门无明确人数限制。
针对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0-1个,学部推荐名额可放宽至0-2个。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或《“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3、4,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档);
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5,上交纸质并签名);
3.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6);
4.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附件7,提供电子版);
5.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8,纸质版1份贴于档案袋封面、同时提供电子档);
上述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统一装入材料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于6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凌云楼605室),电子版U盘拷贝。学校将根据申报的具体情况择优报送省相关部门。
联系人:王若舒
联系电话:0512-6750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