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7]3152号)精神,现将我校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任期及工作地点

青年专业人员;任期为12个月;工作地点为瑞士日内瓦国际贸易中心总部。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来校工作满两年。申请人不超过35岁(198191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至少2年相关工作经验(具体以岗位需求(见附件)为准)。

(四)熟悉国际合作规范,具有在国际机构、特别是有在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经验者优先。

(五)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六)精通英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附件。

(七)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八)不得与联合国粮农组织正式员工或其他员工有如下关系: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且以往没有担任准专业官员的经历。

(九)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十)符合《18新利体育 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规定。

三、派出待遇

(一)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国际贸易中心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青年专业人员提供资助。青年专业人员初始入职身份为初级业务官员P2级。

(二)访学期间校内待遇按《18新利体育 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根据国际贸易中心公布的2017年岗位(见附件),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

(二)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01791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17年国际贸易中心青年专业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三)书面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针对每位申请人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并由所在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档发送至lshen060@suda.edu.cn(电子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五、选拔办法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710月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国际贸易中心推荐。

(二)国际贸易中心于201711月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家庭、事业等因素,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

六、派出与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与国际贸易中心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期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对选派人员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等(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三)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四)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际贸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工作鉴定。

(五)任职结束后,留学人员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等手续,并提交工作报告及外方工作鉴定。在服务期内可以出国留学,但是服务期顺延计算。

(六)在服务期内留/赴国际组织工作,时间计入服务期。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七)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建立信息库,对留学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评估情况、个人诚信等进行跟踪和管理。

请申请人员于2017918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lshen060@suda.edu.cn,联系电话:67503047,办公地点:东区凌云楼605室。

附件:青年专业人员岗位需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