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87号)精神(附件1),我校将开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各单位限报0-1人。 

二、选拔条件
  推荐范围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不得推荐。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可重复申报,从未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及未享受过政府特殊津贴的,今年择一申报,不得兼报。 
  1.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2.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术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业绩突出,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或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获得过江苏技能大奖、江苏技能状元称号,以及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选拔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二级单位推荐选拔工作报告1份(加盖公章); 
  2. 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本次奖项申报均使用人社部特贴专家信息采集软件填写(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填写后表格自动生成,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 
  3. 《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3); 
  4. 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按附件4中的《突贡申报附件重要说明》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均装入材料袋,贴上材料袋封面(附件5),请于5月18日前报送至凌云楼0613办公室,电子版U盘拷贝。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不吝联系。 
  联系人:尹奎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3:《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突贡申报附件重要说明 
  附件5:突贡材料袋封面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 187号).pdf

附件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1).rar

附件3: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1).xls

附件4:突贡申报附件重要说明.docx

附件5:突贡材料袋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