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工)委:
为大力选树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全省广大教师做好学生引路人,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5号)精神,现就组织推选2019年度“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名。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0-1人,学部推荐名额可适当放宽。2018年度“高尚师德”奖教金获得者可优先推荐,不占学院(部)推荐指标。
二、推选方式
采取学院(部)推荐、部门推荐、学生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
三、推选条件
(一)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
(二)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业绩普遍得到师生公认,师德考核等级须为合格及以上;
(三)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方法,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动员师生参加推选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同时,加大同步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努力营造关爱教师、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文字材料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事迹材料须由所在学院(部)党(工)委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送材料包括: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附件1)、被推荐人事迹(2000 字之内)、图片2-3幅。
(三)请各学院(部)于4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ewen1125@suda.edu.cn,以“2019 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作者”方式命名。联系人:何雯,0512-6716579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