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选1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要倾斜支持在教育对口支援和教育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需填写学院(部)推荐意见,盖党委章,负责人签字;

(二)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r@suda.edu.cn

请申报单位于5月2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凌云楼60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飞

联系电话:0512-67503258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