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7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高校系统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17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2017年技师考评工种涵盖:服务、建设、机电、交通、水利、农林、教育、卫生、农机、民政、质检、广电、体育、综合等14个行业(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一)根据苏教办人〔2017〕1号文件规定,我校本次可向省有关部门推荐的技师名额为5名(同一工种限1名)。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推荐工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后勤管理处:4名 教服集团:4名 图书馆:2名 其他单位:0-1名 其中后勤管理处和教服集团同一工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名。 三、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与本工种一致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其中1960年底以前出生的,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即可。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四、评聘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明细见附件3)。所在单位初选后,于5月5日下班前报人事处人事科(凌云楼609), 同时将有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学校组成工人技师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省工考办组织候选人参加全省统一的选拔考试,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培训考核人员。 (四)培训考核结束,由行业考评委对其综合评审,评审通过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联系人:刘璇 联系电话:67503249 联系邮箱:liuxuan@suda.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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