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精神,2019年度相关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我国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我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把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整合
  按照中央对引进外国人才计划工作的改革要求,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2019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做如下调整。
  (一)整合原国家外专局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设立“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聘专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二)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继续滚动支持,并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111计划”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二)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五、申报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理解今年项目整合的含义和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申报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如申请专家工薪,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四)各项目单位要对2018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如实填报有关数据,上报项目实施成果并开展绩效评价。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所负责领域2018年外国专家项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总体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上报典型成果、专家案例,提出意见建议。
  (五)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六)各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六、申报材料
  
1.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档一份);
  2.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档一份
);
  3.申报附件材料(电子档),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2-3件。
电子档为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
  七、申报截止时间、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所有电子材料请于2019年3月7日前发送至
jiewu89@suda.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尹奎、吴洁、颜廷锴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汇总表
          2.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

    附件1.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docx

人力资源处

2019-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