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 年度省第五期“333 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和2018 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20 年度省第五期“333 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2018 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42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 年度省第五期“333 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
  1、申请对象
  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9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可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1。
  2、推荐名额
  二层次1人,三层次1人。
  3、项目类型
  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4、资助标准及拨付
  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 号)和《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 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
  二、2018 年度省第五期“333 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为获得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 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培养对象,结题验收围绕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2、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 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逾期不能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的应说明理由,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省人才办,最多可延期1年。
  三、有关要求
  1.2020年项目申报材料主要有: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发送电子版); 
  (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电子版);
  (3)《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电子版);
  (4)附件证明材料目录(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发送电子版)。
  2.2018年立项结题验收材料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6,发送电子版);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做成一个PDF发送电子版(见附件7,发送电子版);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见附件8,发送电子版)。
  2020 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与2018 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务必请于2020年3月2日前将所有材料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邮箱:jzhu88@suda.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祝嘉
  联系电话:67503047,18862193952
 

附件1:2020年可申报科研资助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5:附件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6: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7:附件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8: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人力资源处

20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