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无评审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职的图书资料、档案、文博、工程技术、卫生技术、幼教、会计、审计、出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恪守学术诚信,敬业爱岗。
(二)现职务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2007年(含)以后入职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务时,必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各系列学历、资历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业绩成果等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四)对中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9个专业,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经学校推荐、公示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4个专业,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省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请(5月9日前)
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职称系列和级别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至所在单位。
(二)材料审核(5月11日-12日)
人力资源处将各单位上报的材料汇总,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单位。
(三)材料公示(5月13日-19日)
各单位将人力资源处反馈的审核结果反馈至个人,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单位测评、推荐(5月13日-19日)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测评、业务测评、任期考核及师德师风考评,确定考核等第并填写相关测评表。
(五)费用缴纳(5月19日前)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务系统缴纳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4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200元,评审费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六)资格复核(5月20日)
学校对单位所推荐的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各阶段需报送材料及要求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造假或职业道德失范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等严格把关,遵守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三)除“以考代评”外,经学校推荐申报的人员,须按照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各系列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表见附件3。
因校园封闭管理,本次申报均提交电子版材料,请按要求使用电子签名或签名后扫描为PDF文件。各二级单位思想政治测评、业务测评、任期考核及师德师风考评可通过线上会议形式进行,请各单位按要求规范做好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联系人:申琳、张铭、黄孟杰,联系电话:15050467629、18862157729、15210876373、0512-67503047,邮箱:shiziban@suda.edu.cn 。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附件5:2022年无评审权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doc
人力资源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