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苏州工业园区通知,现就推选2017-2018年园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独墅湖校区学院(部)。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人。各学院可推荐0-1人,学部推荐0-2人。 三、申报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实绩显著、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在本单位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全校教育工作者的楷模和师德师风的表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创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研究、18新利备用网站
、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管理和发展理念,在学校(学院)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提供电子版); 2.《苏州工业园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盖学院(部)公章,提供电子版); 各学院(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于8月1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凌云楼0603室),电子版U盘拷贝。 联系人:祝嘉 联系邮箱:0512-67503048 附件: 人力资源处 2018-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