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49号)精神(见附件1),现就开展我校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最多可推荐3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0-1人。

  二、资助重点
  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量子科技、航空、软件、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科研人才的支持力度,遴选支持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11日后来江苏工作;
  (四)现已全职在江苏工作,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1228日)。
  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推荐、资助范围。

  四、材料报送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情况、学术诚信情况等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推荐报告中明确注明。

  1.推荐人选报告,请所在学院党委出具,包括申报人选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情况、学术诚信情况等,请党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字(纸质版一份,电子版PDF一份);

  2.申请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2);

  3.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3);

  4.附件材料PDF电子版1份(含完整的目录、页码),请按以下顺序:身份证(正反面),海外学位、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5篇全文和刊载杂志封面)、论著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由于时间紧迫,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各学院(部)统一221日前发送至邮箱:yantingkai@suda.edu.cn。纸质版材料统一223日下午17:00交至我办(凌云楼613室)。

  联系人:尹奎、颜廷锴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申请表.doc

附件3:申请人成果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