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预发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从2018年7月起,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尽快兑现2018年度调整基本工资的时限要求,接省教育厅紧急通知,学校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一次性预发工作。实际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将于2019年初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另行开展,多退少补。现将一次性预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发范围
      在职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不含年薪制人员),2018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和2018年7月以后新进人员折算到月预发。
      二、预发标准
      党政管理人员:厅级3500元,处级2500元,科级及以下15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3500元,副高2500元,中级及以下1500元;
      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500元,高级工及以下1500。
      三、发放时间
      本次调标增资一次性预发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上工资卡。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薪酬福利办 67502552

  

人力资源处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