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至今尚未出台2018年年度考核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仍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5号)、《18新利体育 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实施,师德考核按《18新利体育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72号)文件精神实施,现将2018年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8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外籍专家、人事代理制人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科研助理。

  二、考核时限

  20181-201812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师德考核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进行,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的评价作为师德考核结果。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技能、管理的业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等级为合格、不合格。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

  年度考核的优秀指标数按各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名额另行通知。优秀等次人员,应向本单位的主体岗位倾斜。各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优秀指标数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15%

  六、有关事项

  (一)年度考核的组织、程序、形式及相关具体要求等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5号)和《苏州大学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师德建设小组(未设立师德建设小组的单位可由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或相应职能的机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考核还必须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二)考核中的特殊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新进校人员和来校工作不满半年的毕业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所在单位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3.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存在《18新利体育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72号)第十四条、《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苏教研〔20188号)中有关师德禁行行为的,视为违反师德,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人才选培、干部选拔、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评奖推优等环节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5.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函〔2012290号)办理;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参照《关于公务员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执行,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6.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201914日前,各学院(部)、部门、单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18新利体育 教职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下载)及考核汇总表(邮件另发)报送人力资源处。

  (四)学校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力资源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第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告知被考核人并听取本人意见。被考核人员对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不服的,可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联系。

  师德考核联系人:何雯

  联系电话:67165791

  年度考核联系人:刘璇、崔子璐

  联系电话:67503249

  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5号).pdf

      关于印发《18新利体育 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大人 〔2006〕36号).doc

      关于印发《18新利体育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18新利体育 教职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人力资源处

2018-12-20